梧州市对中小学校服采购管理开展专项监督

2021-10-27

“已责令蒙山镇某小学和校服中标企业向学生家长全数退还购买校服时高于中标价格的差价,涉及2048名学生的16384元款项全部清退完毕。”日前,梧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通过查阅相关材料,向市教育部门核实蒙山镇某小学校服购买价格高于中标价格的问题整改情况。

今年6月初,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接到群众反映,称“蒙山县部分小学校服款式多,教育部门对校服购买价格明显高于中标价格问题监管不到位,中标合同中规定的每年一次校服抽检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按照“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委监督”工作机制,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开展“嵌入式”监督,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后,针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向市教育局发出监察建议,督促其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力争给市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今年以来,梧州市纪委监委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深化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工作,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问题,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教育乱收费专项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治教育领域中侵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

学生校服的质量、价格与学生的健康安全、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备受社会关注,近年来不时有群众在网络问政平台中反映相关情况。自开展整治教育乱收费专项监督以来,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近5年群众在各平台反映涉及校服问题的情况进行梳理,把全市中小学校服采购、管理等违规行为列入教育乱收费的重点整治清单中,通过强化监督检查和压实主体责任相结合,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各县(市、区)明察暗访,听取群众意见、拓宽信访渠道、挖掘问题线索。

“黑白红条纹上衣才穿两年,又换白衬衣,现在又有蓝色T恤的新款式要购买,校服的更换是不是有点频繁?从中是否有回扣?”面对蒙山镇某小学学生家长的质疑,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市教育局到当地展开了调查。

经查,蒙山镇某小学在2021年春季学期征订校服过程中,不选用2019年中标的全市统一校服款式,而是在符合校服定制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单独订购具有该校特色的夏季校服款式,但每套校服的售价高于合同中标价8元。

“这一问题损害了学生、家长的利益,当地教育部门对此负有监督管理不到位的责任。”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表示,纪检监察组联合市教育局对蒙山县教育局“一把手”及相关领导干部、蒙山镇某小学“一把手”进行了提醒谈话共8人次,对校服中标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了约谈,督促其严格遵守征订校服的各项制度规定,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在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下,梧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校服征订管理专项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管各学校坚持问题导向,即查即改,对照反馈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同时,为强化震慑,在全市范围内以文件形式通报批评了蒙山镇某小学校服征订价格高于中标价格的问题,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管各学校要引以为戒。

此外,针对群众反映的“中标合同中规定的每年一次校服抽检执行不到位”问题,经调查核实后确有此事,已督促市勤工俭学公司与广西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签订《产品委托检验/检测协议书》,认真履行校服质量随机抽检的工作职责,避免以劣充好的校服损害学生身体健康、防止不合格校服流入校园。

聚焦问题抓整改,建章立制促规范。针对在开展整治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工作漏洞,市教育局调整完善了《梧州市教育治理乱收费市际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级开展治理工作的组织架构和工作职责。结合校服采购、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市教育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梧州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制定了校服款式原则上每 5 年选定一次、鼓励实行“双送检”制度、校服实行“双备一查”监管机制等规定,进一步从款式管理、选用原则、规范采购、质量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规范全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

孩子的教育问题时刻牵动着家长们的神经。梧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坚决制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教育乱收费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保持整治教育乱收费的高压态势,维护和保障广大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

【来源:广西纪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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