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央广网3月23日消息,为规范广州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确保中小学校服的品质,保障广大中小学学生的健康成长。广州市教育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在原办法基础上进行修订,共有22条,分别对校服的选用、设计、采购、质量、监管机制等方面内容加以明确,以确保学生校服质量安全,丰富校服款式,维护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切身利益。
校服在选用制度上明确要求建立以学校、家委会为主体的校服选用多方参与制度;建立校服设计推荐评议制度,引导专业设计参与校服设计创新。采购形式明确学校可自行采购或委托第三方机构集中采购校服。校服款式一经选定应保持相对稳定,以减少家长支出。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向家庭贫困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等捐助校服。
校服设计听取学生、家长、社会各方意见
根据办法,选用校服的学校应建立以学校、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并就校服选用、采购及售后服务等制定具体细则。
本市校服设计应考虑本地气候、青少年身体特点、学校各类活动的需要等因素,注重校服面料、功能、款式,引导专业设计人员或学生参与校服设计。
校服设计应逐步健全推荐评议制度,听取学生、家长、社会各方意见,搭建和营造专业引领、多方参与、机制灵活、鼓励创新的平台和氛围,整体提升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着装水平。校服款式一经选定应保持相对稳定,以减少家长支出。
校服采购需全程公开
学校采购校服可采取自行采购或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集中采购的形式。校服招标采购时,学校或第三方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的具体工作。
采购单位在确定校服生产企业之前,应对有意向参与校服生产企业的生产能力、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作必要的调查、核实和比较,并选用质量保障体系健全、质优价廉、售后服务完善、社会信誉好的服装生产企业。
采购单位应全程公示校服采购工作,包括向学生和家长公示通过招投标等公开方式选定的校服生产企业、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