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

中小学校服 2021-03-18

商丘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技装〔2018〕563号)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鼓励穿着校服
优质、合体、美观、舒适的校服是培育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培养团队意识、传播平等精神的有益方式,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积极探索。学生统一穿着校服,有利于学校常规管理和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形成,有利于遏制学生穿着上的攀比之风,对培养学生集体主义观念和朴素节俭、文明向上的品行,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具有重要意义。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多措并举,制定由学校到学区直至县(区)为单位统一着装的具体计划,形成贴近地域文化特点、符合时代精神特征,并适度体现民族文化要求和校园文化特色的校服。
二、规范管理,依法采购校服
(一)采购原则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采购单位的指导,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采购工作,充分保障校服市场公平。在校服采购中要坚持以下原则:一要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中小学校学生是否穿着校服,由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协商,学校在深入论证并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凡确定选用校服的学校,要建立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校服的具体选用和采购工作。二要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资质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等,为选用工作夯实基础。三要严格采购操作程序。按照公开、透明的采购方式,选择资质齐全、质量高、款式优、信誉好、价格合理的校服供应商,并公示中标企业,签订采购合同。四要采购档案备查至少三年。
(二)采购模式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可参照以下五种采购模式进行采购。
1、财政支付、免费配发模式
鼓励有条件的县(区),通过财政采购的方式免费配发校服。
2、集中招标、统筹供应模式
按每县(区)公开招标3-5家校服供应商,并根据学校分布及校服企业供应能力等因素统筹安排中标企业分片相对集中供应。
3、集中招标、学校选择供应商模式
依据县(区)公开招标确定的供应商名单,辖区内学校参照以下程序选择供应商。
(1)邀请展示。学校应主动邀请有意愿的中标供应商在学校现场展示,展示时间一般3—5天,还可通过新媒体渠道展示款式、价格、质量、售后服务等信息。
(2)选取代表。代表主要由学生、家长、教师组成,人数由学校确定。
(3)企业说明。学校组织代表参加说明会,听取产品及服务情况,校服企业在说明会中互不听取发言。
(4)票选决定。通过上述程序后,代表对校服供应商现场投票,当众公布投票结果,确定供应商。
(5)签订合同。学校将中标企业名称、标准、流程、价格、年限、意见反馈渠道等公示三天,无异议后由学校签订采购合同。
4、市场供应、自行购买模式
以县(区)为整体,实行一县(区)一款或多款,三年一套或多套,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试行一年一套夏装、春秋装和冬装,同时在校服上衣显著位置缝制校徽以区分不同学校。校服供应商可开设专卖店或便利店等,方便学生购买。
5、学校自主、公开选用模式
以学校为单位自行组织采购的,学校要依规公开透明进行,充分发挥学生、教师和家长的作用,采购的校服要做到保证质量、性价合理、师生满意。
以县(区)为单位采购的,采购方案和结果报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备案;以学校为单位采购的,采购方案和结果报所属地校服管理部门备案;市直学校的采购方案和结果报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备案。
三、质量监管,安全使用校服
一是严格执行国家标准。采购单位要注重产品质量,在合同中标明校服执行标准,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二是把好出口关,实行“明标识”制度,校服要具备成衣合格标识,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产品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三是把好入口关,落实“双送检”制度,在供货企业送检的基础上,各县(区)要督促采购单位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给学生使用,严禁不合格校服进入校园。四是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每年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学校校服质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五是建立内部“黑名单”制度,对检查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送检质量严重不合格的校服生产企业,将纳入校服生产企业“黑名单”,采购单位不得向其采购校服。六是畅通学校、家长反映校服问题的渠道,各县(区)校服管理部门要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对学校、家长反映的校服质量等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查处,切实维护家长、学生的合法利益。
四、加强保障,人人能穿校服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特殊群体校服保障机制,对家庭贫困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采取多种措施无偿提供校服,有条件的县(区),可由地方政府无偿配发校服。鼓励中标校服生产企业按一定比例向贫困学生无偿提供校服,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公益捐助校服。
五、严明纪律,严格问责
加强人员监管,对学校、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受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确保全市中小学学生统一着装工作规范有序。
商丘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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